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举报管理制度

一、目的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积极推动公司投诉举报管理制度的完善,规范公司投诉及举报管理工作,建立畅通的员工投诉及举报渠道,鼓励公司员工及外部合作单位积极反映各类损害公司及员工利益的行为,严肃纪律,惩戒违规,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各项权益。


二、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各职能中心、部门、国内事业部及子公司,海外事业部及子公司。


三、定义 


3.1 本制度所称的投诉是指公司员工或业务合作单位认为在日常工作、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业绩评价以及产品质量与服务、合作关系等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情况下,向公司相关机构提出的书面或者口头上的异议、抗议、索赔和要求解决问题等行为。


3.2 本制度所称的举报是指公司员工或业务合作单位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举报对象可能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渎职或滥用职权、索取或收受贿赂、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向公司审计监察机构做出的检举、报告。


四、职责


4.1 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集团投诉举报事项的受理,具体职责包括:

(1)建立、统筹和宣传投诉举报渠道及平台。

(2)受理、管理、处理投诉举报材料。

(3)转办、交办、督办投诉举报事项。

(4)检查、审核投诉举报事项的查办情况。

(5)上报、通报投诉举报事项的查办结果。

(6)开展对投诉举报举报人的保护、奖励工作。


4.2 涉及违反公司人力资源政策、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客诉等投诉举报事项,视造成性质、后果严重程度由合规监察部立项调查或转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业务管理部门处理。


五、投诉举报内容及渠道


5.1 投诉举报内容

公司员工、业务合作单位在发现以下情形时,均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投诉、举报。


5.1.1 投诉事项

违反公司文化、劳动纪律、财务制度、工作制度、竞业限制、保密要求的行为,包括不限于劳动争议、绩效考核、薪酬管理、质量管理、生产管理等方面的投诉。

5.1.2 举报事项

严重侵害公司或员工利益、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负面影响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贪污、受贿、职务侵占、严重失职、渎职、严重的管理不公、任人唯亲等方面的举报。

5.1.3 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


5.2 投诉举报渠道

电话:18795605971

邮箱:compliance@leadintelligent.com

公众号:廉政先导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洲路18号 无锡先导二工厂研究院4楼 审计监察部办公室。


六、投诉举报事项的处理程序


6.1 受理

6.1.1 对于有明确投诉举报对象、清晰的违规违法行为的事项,审计监察部均应受理。

6.1.2 审计监察部负责接收、整理、建档各类举报渠道的投诉举报信息和证据。

6.1.3 接受投诉举报人当面举报时,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录音。


6.2 处理

6.2.1 针对未提供证据、无明确的举报对象、无投诉举报人联系方式等投诉举报,审计监察部根据具体情况可予以驳回。

6.2.2 针对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或者造成公司资金、财产损失的投诉事项,以及各类涉及违法、违纪、贪污、受贿等的举报事项,审计监察部依据公司《问责管理办法》,进行立项、核查、报告、问责,情节严重的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6.2.3 针对违反公司人力资源政策、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客诉等投诉举报事项的投诉事项,主责部门接受到转办事项后,应在10个工作内完成事项核准,并将核准结果反馈给审计监察部。


6.3 其他要求

6.3.1 投诉举报事项的调查方法和程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且以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为依据。

6.3.2 投诉举报事项调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保守秘密,必须熟悉投诉举报管理业务,在调查和查处时,应当二人以上,并形成调查或查处笔录。


七、奖惩机制


7.1 对于经过查实的涉及舞弊的举报案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根据案件性质对举报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

7.1.1 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方。

7.1.2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相关部门掌握。

7.1.3 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

7.1.4 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


7.2 举报奖励机制

对举报人在举报中提供被举报人严重侵犯公司利益并涉嫌犯罪的重要线索,使案件得以成功查处或侦破,审计监察部依据提供证据的相关度、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的符合度、给公司挽回损失的情况等给予奖励。


八、相关责任


8.1 公司鼓励员工实名投诉举报。审计监察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严格保守秘密,不得将投诉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或被举报人;不得将投诉举报案情、投诉举报人姓名向被投诉举报单位、被投诉举报人或与办案无关的人员泄露。违者,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8.2 对于泄露投诉举报人信息、骗取投诉举报奖金的人员,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3 投诉举报人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制造事端,干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浪费人力浪费及财产损失的,追究投诉举报人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4 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据公司人力资源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参考文件


9.1 发布与执行

本制度由审计监察部解释并监督施行,原《合规事件举报奖励管理规定》废止。


十、表单

《合规监察部投诉举报事项受理登记表》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